各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年终财务清理及财务决算工作,全面、准确、真实地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编报2020年度部门决算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对本年度年终财务决算工作安排如下:
一、年终办理业务时间安排
(一)2020年12月1日起,学校开始进行年终财务清理。
(二)2020年12月25日(星期五)下午5:00停止办理报销业务,网上报账系统和自助投单机将关闭。
(三)2020年12月26日至2021年1月5日集中进行年终结账和新年度建账工作。
(四)2021年1月6日(星期三)起办理新年度报销业务。
二、年终财务清理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年终财务清理工作,二级独立核算单位在进行内部财务清理的同时,做好年终财务决算编制工作,要求决算编报及时、数字准确、全面完整。
(二)认真核对预算收支,确保收支及时入账。有上交收益、返还工资任务的单位,按要求足额完成资金上交。
(三)及时确认各类收入。各单位应当及时认领科研、教育等业务活动的校外来款,并办理入账手续。
(四)及时结清往来款。各单位、项目负责人应按照财务处《关于清理往来款的通知》要求,及时结清各类借款、已到期质保金及履约保证金等;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各类账款。
(五)各归口管理部门对财政专项资金进行清理,核对项目结转结余资金,督促相关单位推进财政资金预算执行进度,按时完成预算执行任务。
1.“双一流”建设项目、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基本科研业务费、教育教学改革专项:(1)100%完成当年预算;(2)各相关部门对两年以上项目结转结余资金进行清理,根据规定,两年以上的结余资金将收回。
2.科研项目:(1)科技三项费等财政科研项目,完成当年下达预算执行任务;(2)对项目结转结余资金进行清理,根据规定,两年以上的结余资金由学校统筹使用;(3)对已完成项目集中进行清理,及时结题结账。
3.基建项目:(1)按当年投资计划完成预算执行任务;(2)在建项目及时完成单项工程结算,已完工项目及时办理转固手续。
(六)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重点关注年度预期目标实现程度和项目运行可持续性,结合绩效评价结果统筹考虑下年预算分配情况。
(七)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全校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各单位做好实物盘点,核实盘亏盘盈资产,及时上报,确保账实相符。
(八)资产经营公司负责组织所属各独立法人单位年终财务清理和决算工作。
三、年度财务决算工作要求
(一)编制范围
本年度财务决算编报单位包括学校本级和校医院、后勤产业集团、365研究所、上海协同创新中心、重庆科创中心、深圳研究院、青岛研究院、宁波研究院、长三角研究院、附中、附小、幼儿园、西北工业大学专利中心等二级独立核算单位。
(二)编制内容及分工
1.财务处负责编报学校本级财务报表、部门决算报表、事业单位住房改革支出决算报表、相关高校教育经费统计报表以及学校财务绩效分析报告。
2.二级独立核算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财务决算报表以及分析报告,按要求编制“部门决算报表”中相关报表。下设独立核算会计单位的,在编制本部决算报表的同时要编制本单位汇总决算报表。
3.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决算基础资料分工如下:
(1)学校办公室提供2020年学校主要工作及完成情况总结;
(2)发展规划处编报学校各类学生数据资料;
(3)人事处编报《基本数字表》相关人员信息;
(4)国有资产管理处编报《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机构运行信息表》相关资产信息和《中央京外行政事业单位住房改革支出决算汇总表》;
(5)招标与设备采购中心、基建处、后勤办公室负责编报《政府采购计划执行情况表》;
(6)图书馆编报学校图书资料统计数据。
4.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独立核算单位2021年1月6日前将报表报送至财务处预算科(勇字楼104办公室)。
5.资产经营公司负责编报学校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并按上级部门要求报送。
四、结转结余经费的处理
(一)各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的基本支出预算结余不留用,由学校收回;各学院的基本支出预算结余留归学院使用,按《西北工业大学学院预算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分配,其他学生培养单位参照学院执行。
(二)专项经费结转和结余资金按《中央部门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16〕18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为了全面、准确、真实地反映学校全年经济运行情况,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年终财务清理工作,积极配合,保证年终决算工作顺利完成。
财务处联系方式: 史海波 王小朋 88491696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