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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往来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23 浏览量:

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往来账款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以及审计监管要求,为加强学校往来款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务处将对学校往来款进行集中清理。请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且予以配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财务处将暂付款和质保金明细表以院、部(处)为单位整理下发。请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认真逐笔核对相关明细表,确保已到期的借款及时核销、应支付的质保金及时清退(如有疑问请及时与财务联系人核实)。

2.请各位老师及时查询并办理银行到款认领及相关结算手续,确保当年收入当年认领。

3.由于特殊原因需逾期核销的,须提交书面材料(见附件),说明拟采取的措施及清理计划,于20201216日之前提交至财务处会计科备案(友谊校区电话 88492608;长安校区电话 88430885)。

4.财务处对收集的书面材料核查后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审核同意后方能延期,对于未通过审核的将进一步联系相关负责人补充材料或进行清理。

5.逾期不办理,且不配合往来款清理工作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将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不再办理新的借款,并暂停所在单位公用经费或项目负责人所负责的项目经费,并根据清理情况减少预算安排。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0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