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学生住宿费退费工作进度的通报(二)

发布日期:2020-06-16 浏览量:

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治理教育乱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陕教治办〔20201号)的规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住宿时间,科学计算,合理清退住宿费。学校严格执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住宿费的管理规定,对在校住宿学生因受疫情影响而未能在校住宿期间的住宿费予以退费,具体工作流程为:

1.根据学生实际返校时间确定学生未在学校住宿时间,各批次返校学生名单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确定;

2.学校住宿费为按学年收取,以10个月为计算基数,按照每个月10%的标准计算退费金额。如果已交住宿费金额大于应交住宿费的,差额将会退还至学生在翱翔门户维护的工行卡内。

第三批返校学生(返校截止时间为2020531日)退还3个月的住宿费,住宿费退费工作已于616日完成。未在翱翔门户维护银行卡号的学生,请及时在翱翔门户维护工行卡号,后续学校将统一予以补退。6月起陆续返校的学生的住宿费退费工作,预计将于7月初完成。

关于住宿费退费的相关问题,如有疑问,欢迎咨询财务处工资奖助科,联系电话88460740

财务处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