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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个税汇算清缴工作进度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06-24 浏览量:

各位教职工:

2019年度个税汇算清缴工作于20204月开始办理,截止目前,学校共有2727人完成个税汇算清缴,其中,涉及应退税人员1142人,应补税人员为434人(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申报豁免人员126人),无需退税或补税人员1151人。

个税年度汇算是指年度终了后,将全年的综合所得收入(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与特许权使用费)减去可扣除费用后,按税法计算全年综合所得的应纳税额,再减去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于20191231日发布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于202041日正式上线移动端个税汇算清缴功能,纳税人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网页端等方式便捷办理个税汇算清缴。

财务处组织了个税汇算清缴相关政策的宣贯和操作流程指导。20204月起,通过微信公众号先后发布了《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工作的通知》《你必须了解的个税汇算清缴常见问答》和《2019年度个税汇算清缴倒计时》,详细解读个税汇算清缴相关政策,介绍操作流程,并对个税汇算清缴过程中出现的共性问题进行解答。5月起,财务处面向全体教职工开展线上专题培训三次,通过纪委办公室组织的“廉洁文化宣传教育月”联合宣讲汇算清缴政策五次,运用线上答疑方式高效解决了教职工在个税汇算清缴过程中碰到的个性问题。同时,各学院联系人深入学院进行政策解读,手把手对教师进行操作指导,力求最大限度的扩大宣传覆盖面,帮助教职工顺利进行个税年度汇算清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安排,个税汇算清缴截止时间为2020630日。请尚未办理的教职工在申报期内及时申报。如您对个税政策、APP操作有疑问,欢迎电话咨询财务处财税岗位工作人员(8849527788493156)或咨询财务处各学院联系人,也可拨打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

财务处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