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工信部《关于继续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通知》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往来账款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以及审计监管要求,为加强学校往来款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务处将对学校往来款(包含暂付款和暂存款)进行集中清理。请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且予以配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财务处将暂付款和质保金明细表以院、部(处)为单位整理下发。请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认真逐笔核对相关明细表,确保已到期的借款及时核销、应支付的质保金及时清退(如有疑问请及时与财务联系人核实)。
2.及时查询并办理银行到款认领及相关结算手续,不能长期挂账。
3.相关往来款未能清理的,须提交书面材料(见附件1、2),说明拟采取的措施,并做出清理计划,于2020年6月30日之前提交至财务处会计科备案(友谊校区电话 88492608;长安校区电话 88430885)。
4.财务处对收集到的未清理原因核查后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审核同意的方能延期,必须清理的将进一步联系相关负责人予以办理。
5.逾期不办理,且不配合往来款清理工作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将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不再办理新的借款,并暂停所在单位公用经费或项目负责人所负责的项目经费。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