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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报销指南

发布日期:2023-05-06 浏览量:


事项

报销凭据

指南及注意事项

办公设备/专用设备

1.西北工业大学资产建账报销单发票

2.发票

3.合同(达到合同签订要求)

4.预算书(国库及纵向经费)

5.支付记录(未使用公务卡或未编制公务卡支付记录)

1.入固定资产的情形

(1)使用时间≥1年,单位价值≥1000元;

(2)一次性购置≥100件,单位价值≥400元,耐用时间≥1年大批同类物资

2.不入固定资产的情形

(1)消耗性材料、维修时购入不能单独使用的设备附件及附属设备,报销时需提供由国资处备案的《高值耗材备案》;

(2)科研合同明确约定仪器设备交付委托方,报销时提供合同复印件

(3)科研合同未明确交付委托方,报销时需提供由科学技术研究院审批的《不入学校固定资产审批表》

合同签订要求:

(1)使用教育事业经费,金额2万元,须签订合同,按照学校授权进行审批(招标与设备采购中心)

(2)使用科研项目经费,金额5万元,须签订合同,按照学校授权进行审批(招标与设备采购中心)

注意事项:

(1)预算没有明确的,纵向不能报销计算机、空调、印机等通用设备费

(2)国库资金项目及纵向经费须提供项目预算书

(3)经费负责人、验收人、经办人3人纸质资产建账单上签字

(4)加工成型的物品、委托外单位加工制作,资产所有权属于学校的需入固定资产账

制度依据:

(1)关于印发《西北工业大学固定资产登记建账实施细则》的通知(校国资字﹝2021﹞11号)

(2)关于印发《西北工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国资字﹝2021﹞402号)

(3)关于印发《西北工业大学报销管理规定》的通知(办转字201960号)

自制设备

1.西北工业大学资产建账报销单(最后一次报销)

2.发票(国资处加盖自制设备印章)

3.自制设备可行性论证及审批表

4.自制设备财务决算表附表

5.自制设备财务决算表(最后一次报销)

6.支付记录(未使用公务卡或未编制公务卡支付记录)

合同签订要求:

(1)使用教育事业经费,金额2万元,须签订合同,按照学校授权进行审批(招标与设备采购中心)

(2)使用科研项目经费,金额5万元,须签订合同,按照学校授权进行审批(招标与设备采购中心)

注意事项:

(1)国库资金项目及纵向经费须提供项目预算书

(2)自制仪器设备财务决算表附表由财务处审核人员逐笔登记,由经办人保存

(3)最后一次办理付款业务,由财务处审核人员填制自制仪器设备财务决算表,然后在国资处网站申请固定资产入账手续,最后持西北工业大学资产建账报销单回到财务处完成报销业务

(4)经费负责人、验收人、经办人3人纸质资产建账单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