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做好2018年度财务清理及年终财务决算工作,全面、准确、真实地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编报2018年度部门决算和2019年实施政府会计制度工作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对本年度年终财务决算工作安排如下:
一、年终办理业务时间安排
(一)2018年12月5日起,学校开始进行年终财务清理。
(二)2018年12月24日起,财务处停止对外报账,集中处理内部业务,网上预约系统关闭,停止接收网报单。
(三)2018年12月25日至2019年1月10日集中进行年终结账、系统升级和政府会计制度转换工作。
(四)2019年1月11日起办理报销业务。
二、年终财务清理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年终财务清理工作,认真核对预算收支,确保收支及时入账,清理债权债务,盘点固定资产。有返还工资、上交收益任务的单位,积极筹措资金,及时足额完成任务。
(二)各二级独立核算单位在进行内部财务清理的同时,做好年终财务决算编制工作,要求决算编报及时,数字真实,全面完整。附中、附小、幼儿园、校医院、后勤产业集团(非法人业务)、深圳研究院、青岛研究院、长三角研究院等单位做好政府会计制度转换衔接工作。
(三)国有资产管理处统一负责全校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及时部署,规范报表格式,明确时间节点,核实盘亏盘盈资产。
(四)各归口管理部门对财政专项资金进行清理,核对项目结转结余资金,督促相关单位推进财政资金预算执行进度,按时完成预算执行任务。科学技术研究院积极催收科研合同款,确保收入及时入账,对已结题项目集中进行清理,按规定进行结账。
(五)资产经营公司负责组织所属各独立法人单位年终财务清理工作。
三、编制财务决算报表工作要求
按照实施政府会计制度工作要求,做好财务决算报表相关衔接处理工作。
(一)编制范围
本年度财务决算编报单位包括学校本级和附中、附小、幼儿园、校医院、后勤产业集团、365研究所、深圳研究院、青岛研究院、长三角研究院等二级独立核算单位。
(二)编制内容及分工
1.财务处负责编报学校本级财务报表、部门决算报表、事业单位住房改革支出决算报表、相关高校教育经费统计报表以及学校财务分析报告。
2.二级独立核算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财务决算报表以及分析报告。按上级财政部门要求编制“部门决算报表”中的部分相关报表。下设独立核算会计单位的,在编制本部决算报表的同时要编制本单位汇总决算报表。
3.相关职能部门编报基础资料报表,具体分工如下:
学校办公室提供2018年学校主要工作及完成情况总结资料;
发展规划处编报学校各类学生数据资料;
人事处编报《基本数字表》《机构人员情况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编报《资产情况表》《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中央京外行政事业单位住房改革支出决算汇总表》;
招标与设备采购中心、基建处、财务处共同负责编报《政府采购计划执行情况表》;
图书馆编报学校图书资料统计数据。
4.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独立核算单位2019年1月7日前将报表报送至财务处预算科。
5.资产经营公司负责编报学校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包括个别报表、合并报表以及财务状况说明书等,并按上级部门要求报送企业财务决算报表。
四、结转结余经费的处理
按照实施政府会计制度工作要求,做好结转结余经费相关衔接处理工作。
(一)各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的基本支出预算结余不留用,由学校收回;各学院的基本支出预算结余留归学院使用,按《西北工业大学校院两级预算预算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进行分配。
(二)专项经费结转和结余资金按《中央部门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16〕18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为了全面、准确、真实地反映学校全年经济运行情况,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年终财务清理工作,积极配合,保证年终决算顺利完成。
财务处联系方式: 史海波 88491696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