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小金库”专项检查,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监察处、财务处、审计处组成,办公室设在财务处。
组长:何国强 张海兰
成员:高广元 张建新 韩承辉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2013年1月至2017年12月期间,各单位是否存在违规设立“小金库”行为,是否存在滞留、隐匿或未按规定核算的收入,是否存在虚列支出套取或转出资金等行为。
检查主要内容:
1.各单位对收入入账及管理情况进行自查。是否存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未及时入账的情况;是否存在未经批准私自收费、罚款及摊派的情况;是否存在滞留、隐匿或未按规定核算其他收入的情况。
2.各单位对支出报销及管理情况进行自查。是否存在以会议费、劳务费或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的情况;是否存在虚列支出转出资金的情况;是否存在以虚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的情况。
3.对各单位违规设立“小金库”行为组织重点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进行排查。
4.对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财务工作进行重点检查。违规设立“小金库”情况;《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文件执行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为自查工作第一责任人。根据相关纪律规定和要求,切实组织本部门本单位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并按要求上报自查结果。
2.认真自查,严肃追责
专项工作鼓励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并整改的问题从轻从宽处理,对于故意隐瞒不报的情况,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典型问题将予以公开通报曝光。对存在问题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组织实施
本次专项工作采取单位全面自查与财务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校将抽调专门力量组织开展二级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工作检查。
五、自查结果上报
请各单位如实梳理汇总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填写《“小金库”全面自查情况表》(附件1),同时请各单位党政负责人签订《杜绝设立“小金库”承诺书》(附件2),上述材料于12月15日前报专项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吴新刚,联系电话:88460241,工作地点:研究生东馆403室。
附件:1.“小金库”全面自查情况表
2.杜绝设立“小金库”承诺书
监察处 财务处 审计处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