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治理教育乱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陕教治办〔2020〕1号)的规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住宿时间,科学计算,合理清退住宿费。学校严格执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住宿费的管理规定,对在校住宿学生因受疫情影响而未能在校住宿期间的住宿费予以退费,具体工作流程为:
1.根据学生实际返校时间确定学生未在学校住宿时间,各批次返校学生名单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确定;
2.学校住宿费为按学年收取,以10个月为计算基数,按照每个月10%的标准计算退费金额。如果已交住宿费金额大于应交住宿费的,差额将会退还至学生在翱翔门户维护的工行卡内。
目前,学校已完成两个批次返校学生的住宿费退费工作,其中:第一批返校的研究生毕业生,按期办理退宿离校手续的,本学期免于交纳住宿费,住宿费退费工作已于5月21日完成;第二批返校的本科大四学生和博士生,退还3个月的住宿费,住宿费退费工作已于6月5日完成。第三批返校学生住宿费退费工作,预计将于6月中旬完成。
关于住宿费退费的相关问题,如有疑问,欢迎咨询财务处工资奖助科,联系电话88460740。
财务处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