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南

工薪奖助

首页 / 服务指南 / 工薪奖助 / 正文

关于规范人员费发放流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06 浏览量:

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为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加强个人收入管理,学校将进一步规范人员费发放流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920日起,各单位人员费统一通过财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二、纳入网上申报范围的人员费包括:评审费、答辩费、课时费、督导费、加班费、劳务费、绩效奖励、工作补助、毕设指导费、科研津贴、奖励金、助研费、奖助学金、勤工助学补助、训练补助、阅卷费等。

三、申报方式及流程

登陆“翱翔门户—财务系统—网上申报管理系统”提交人员费申报信息:

1.在职职工、退休返聘人员、非事业编制人员、劳务派遣人员,通过“校内人员其他工薪收入申报”模块提交。

2.研究生、本科生、留学生,通过“学生酬金发放管理”模块提交。

3.其他人员,通过“校外人员劳务申报管理”模块提交。

申报成功后,打印申报发放表。发放表经项目负责人、学院或部门主管签字确认,提交财务处网报收单处,经财务人员审核合格后发放。

相关问题说明

1.本通知所规范业务流程不适用于“助研费发放管理”模块,“助研费发放管理”模块使用、管理方法及业务流程见研字〔201432号。

2.各学院二次薪酬发放业务暂不实行网上申报,继续按校财字〔201629号文件、校财字〔201681号文件规定的流程进行。

3.学生临时困难补助费、宣传稿费、遗属生活费(自领部分)、货币化补贴(自领部分)、抚恤金等暂不实行网上申报,继续按原流程直接到财务处会计科领取。

4.本通知由财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