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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三证合一”税务登记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30 浏览量:

各单位及课题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和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的《关于督促已登记企业换发营业执照的通告》等文件要求,我校拟定于2017年12月办理“三证合一”登记工作。此项工作完成后,我校将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现将“三证合一”税务登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定于2017年12月1日至5日进行“三证合一”税务登记工作,登记工作办理期间暂停办理发票开具业务。

  二、西北工业大学原税号 (610103435231705)在“三证合一”登记工作办理完成后将注销。

  三、我校将实行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税务登记证不再有效。

  四、从2017年12月6日起,新发票按照我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具,西北工业大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435231705W。其它开票信息不变

 

联系人:王小朋 029-88491696

 

                                                     财务处

2017年11月30日